因看中了某文化传媒公司的账号粉丝量巨大,原告某商务公司与被告某文化传媒公司签订《直播推广服务合同》,约定某文化传媒公司安排主播为某商务公司生产的修护霜进行直播销售推广,基础服务费用为 20 万元;某文化传媒公司保证修护霜实际销售金额达到 50 万元,如未实现该销售金额,需退还等比部分的基础服务费用。
合同签订后,某商务公司按约支付了服务费 20 万元。然而,通过某文化传媒公司的直播,该修护霜仅销售了两笔,销售金额共计仅 456 元。某商务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某文化传媒公司退还服务费用 20 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案涉《直播推广服务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应当予以遵守。原告向被告支付服务费用后,被告应当按约进行品牌推广,保证原告完成约定的产品销售额,但被告未按约履行合同义务,被告的行为构成违约,原告有权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被告退还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