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政府出台《大连市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实施方案(2013-2015年)》,加大农村困难群众家庭危房改造力度,让农村困难群众共享大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补助标准。2013-2015年全市计划投入2.025亿元,改造农村困难家庭危房4500户,平均每年1500户。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标准由每户补助3万元提高到4.5万元,其中,市财政补助由每户2万元提高到3万元,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补助由每户1万元提到1.5万元。
二是明确扶持对象,加强危房鉴定。在明确帮扶对象包括:农村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在乡重点优抚对象、老党员、老劳模、老复退军人、烈军属和受灾房屋破损户基础上,重点扶持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低保户,原则上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重度残疾人和单亲母亲等农村困难家庭。抽调技术人员组成危房核查鉴定工作组,逐户核实鉴定。
三是确定改造方式,细化建设标准。危房改造为原址新建,以农户自建为主,乡镇政府协调指导农户筹集建材、村民互助建设和委托农村工程队伍建设。帮扶对象每户家庭成员为2人以下(含2人)的建房面积为40至50平方米,家庭成员为3人以上(含3人)的建房面积为50至60平方米。新建住房主体为砖混结构,屋顶可采用坡屋顶或倒置两种样式,严格执行抗震安全要求。所建房屋须满足基本生活需要,门窗采用塑钢材料,并进行室内涂装(刮大白)、吊棚、打炕、立锅灶以及外墙涂刷等简易装修。
据了解,三年来,大连市委、市政府把解决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作为重点民生工程,累计投入2.2亿余元,为1.2万余户农村困难居民家庭进行危房改造。